自前日下午开始,北京市药监局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购、使用糖脂宁胶囊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市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丛骆骆表示,药监部门已要求并将督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对其所销售、使用的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进行清查、登记,并实时报送所在区(县)药检所接受质量检查;医疗机构若发现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则须立即停止使用,严防假冒药品导致的不良事件发生。北京市药检所也将对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糖脂宁胶囊”进行抽验,确定药品合格后,才会继续允许其销售使用。
目前,在北京销售的糖脂宁胶囊的具体批次和数量,仍在清查中。除批号为081101的确为假冒产品外,其他批次糖脂宁胶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尚待检验。同时,市药监局提醒广大糖尿病患者及其亲友,慎用“糖脂宁胶囊”,若发现批号为081101的假冒“糖脂宁胶囊”,应立即向北京市或所在区县药监局举报。
■新闻回放
1月30日,卫生部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患者服用“糖脂宁胶囊”致死情况的报告。据报,1月17日和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两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后死亡。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核查,广西平南制药厂未 生 产 过 批 号 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致人死亡的药品为假冒产品。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所检验,该药品中非法添加了化学物质“格列苯脲”。
为了维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卫生部1月30日发出了关于立即停用“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一经发现与该批药品有关的不良事件,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患者生命安全。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立即对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做好登记工作,并报送当地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确定药品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同时提醒广大患者,发现该批号的“糖脂宁胶囊”,要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