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辽宁省工商局委托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沈阳、锦州两个城市市场上经销的罐头商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20个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查对罐头商品的苯甲酸、山梨酸、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糖精钠、安赛蜜等共8个检验项目进行了检验。
工商机关提醒消费者,面对众多的水果罐头,购买和食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要观察外包装是否整洁干净,字迹印刷是否清晰;名称、厂址、配料表、净含量、固形物含量、标准号、质量等级信息是否完整;
2.以玻璃瓶包装的商品,可观察内容物块形是否完整,有无异物。
3.对包装物外形发生变化的商品不要购买。
4.购买水果罐头时,应区分好糖水罐头和糖浆罐头。糖水类罐头的糖水浓度一般在15%左右,比较适合直接食用。糖浆类罐头的糖水浓度很高,在65%以上,只适合于食品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