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今天上午将公开审理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等四名高管涉嫌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案,法庭允许持旁听证者进入庭审现场旁听。
除田文华外,三鹿集团原副总经理王玉良、原副总经理杭志奇、公司奶事业部原总经理吴聚生也将出庭受审。石家庄中级检察院的起诉书说,被告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田文华等对生产、销售负有直接责任,也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按照中国刑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最高可处死刑。有报道根据三鹿毒奶粉造成的社会危害,判断田文华最高可能被判死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名学者对本报说,虽然田文华对三鹿毒奶粉事件负有重大责任,难逃刑事惩罚,但她的责任主要是监管不力和隐瞒真相,并不是直接下令在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的主谋。因此她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检察院起诉三鹿集团涉嫌犯罪事实包括:检出三聚氰胺知情不报;自定三聚氰胺的出厂标准;对有问题的原奶继续使用。
检方称,2007年12月以来,被告单位三鹿集团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2008年5月17日,三鹿客户服务部向田文华等领导层汇报投诉情况。8月1日,河北省检疫部门报告显示,送检的16个批次奶粉样品中15个批次被检出三聚氰胺,但三鹿在明知产品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并没有停止产销。
在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测后,三鹿集团8月13日再次开会决定,库存产品三聚氰胺含量10mg/kg(每公斤10毫克)以下的可以出厂销售,该含量以上的暂时封存,并调剂含量20mg/kg左右的产品换回含量更大的产品,逐步将含有三聚氰胺的产品通过调换撤出市场。
8月4日,三鹿公司奶事业部原总经理吴聚生根据指示,向原奶经营有关管理人员提出,各奶户送往加工三厂用于奶粉生产的原奶如被拒收,可将其调剂到其他配送中心。
截至昨天,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及添加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的17名嫌犯被起诉。随着审理进程的继续,将有更多嫌犯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