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读者田女士给热线打来电话说,女儿刚出生3个月,她特别关注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食品的质量。近日,听说卫生部发布了《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想通过媒体咨询一下相关内容。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该规定要求从明年9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半岁内婴幼儿配方食品,除特别规定外,不得添加任何香料,以保护婴幼儿身体健康。该规定指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可以使用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婴幼儿谷类食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除外)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但用量有严格规定。
该《规定》明确,2009年9月1日之前,按照以往《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使用上述香料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记者庞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