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水产养殖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抓好水产养殖用药监管工作;
二是开展水产苗种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苗种生产许可证、苗种检验检疫证明和苗种场的生产日志、药品出入库及使用记录等;
三是认证产品专项检查,强化对无公害水产品、绿色产品和有产品的监督管理;
四是加强水产品入市管理,要求各经营业主建有进销货台帐,明确进货渠道,标明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对不达标的产品坚决拒绝入市;
五是开展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向群众散发“明白纸”,以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