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庄国佩说,从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中茂”公司所购买的那批次猪肉当天只进了90多斤,其中,“中茂”买了20多斤,封存了40斤左右,还有8斤左右送检,散客买去的并不多。前,没有监测有其他人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
在出事的“中茂”公司,大门紧锁,只有保安在值班。出售猪肉的秀嘉农贸市场的摊位也空空的,旁边摊主说,隔壁摊主已经去有关部门接受调查了。11日下午,第一批可疑养殖户存栏生猪尿样被送往嘉兴农产品检测中心,所喂饲料也送往省级相关机构,12日凌晨,第二批样品也采集完毕送检。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说,所有检测结果会在两三天内有答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处处长卢永福在11月11日则已表示,中毒的罪魁祸首应该是猪肉里面一种叫“瘦肉精”的兴奋剂。此说法与之后的权威公布一致。
瘦肉精的由来
瘦肉精学名叫“盐酸克伦特罗”。该药物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而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美国一家公司开始将其添加到饲料中。真不知这一发明是何时“接轨”来我国的。据说,这种兴奋剂能够提高瘦肉率,但对人体有危害,国家多年前已经禁止
使用。然而,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全国已相继发生18起瘦肉精中毒事件,中毒人数达1700多人,死亡1人。
民众表示愤慨
问题来了,为何屡禁不止,我行我素?是要求不严 ,处之不力,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你说要求不严,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你说处之不力,每次事件后确也惩处了一些相关领导和当事人。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我怀疑,这是否与一些部门和单位的“虎头蛇尾”乃至喜欢“走过场”的思想和工作作风有关?一度时期以来,一些国人似乎已习惯于这样一种工作模式:安全事故发生了,上下联动抓一抓;重大事件爆发了,追根溯源查一查(这些固然很有必要),其声势不可谓不大,力度不可谓不强。可是,一旦“风头”过去,事态平息,也往往就偃旗息鼓,甚至依然故我,该管的失却了主动,该查的缺乏了顶真,该罚的减弱了力度……在如此工作情态下,不频频发生种种安全事故,那倒才怪哩!
“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靠的是一种责任、一种精神、一种坚守。舍此,天时地利再好,肯定会落得像马谡那样痛失街亭的悲惨结局。
也许有人会说,关键的问题是缺乏一套完整的、长效的监管机制。此话不无道理,因为制度是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决定性的东西。其实,现今缺乏的并不是什么制度,像生产许可制度、质量检验制度、市场准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制度等等,诸如此类的制度可谓五花八门,多如牛毛。既然如此,为什么“瘦肉精”照样大摇大摆地走上餐桌?为什么三聚氰胺会肆无忌惮地毒害婴幼儿?为什么种种安全隐患仍畅通无阻?根本原因也许我们的一些干部缺乏一种对权力、对百姓、对法律的敬畏感,因而在执行中自觉不自觉地走了样、变了味。这些问题倘若不从根本上予以解决,要有效遏制住安全事故的多发势头,则难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