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三部委发布的“限塑令”补充意见,从10月1日起,“限塑令”补充意见正式实施,要求超市盛装生鲜蔬菜的手撕袋必须印有“食品用”字样和“QS”标识,此外,还得有生产企业的许可证和编号。目前“限塑令”补充意见已实施一个多月,然而记者走访我市部分超市发现,一些无标识手撕袋仍在使用。
无标识手撕袋仍在使用
昨日下午,记者在我市几家大型超市看到,销售水果、散装熟食、米面等的柜台上,均放置有大卷的手撕袋,但这些袋子半数是未印标识的“空白袋”。在张店柳泉路一家大型超市的生鲜专柜,记者注意到在熟食、冷鲜肉、干果、面食专柜,手撕袋均印有“食品用”的字样和“QS”标识。在散装干果销售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手撕袋已经用了半个多月了。
消费者欢迎手撕袋新规定
记者在超市里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超市购物的市民,不少市民表示已经通过报纸和网络看到了有关手撕袋的新规定。“虽然知道这项新规定,但是每次来超市买东西时就忘了注意了。”王先生笑着说。对于超市的执行情况,多数人都和王先生一样“没注意”。
“手撕袋有了统一规定,那我们以后购物就更放心了。”正在购买酱牛肉的罗女士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