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潍坊多名市民在不同地方食用蚕蛹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腹泻和全身发抖症状。记者昨日从市卫生监督所以及市区各大医院了解到,我市并没有发现因食用蚕蛹而出现的中毒事件,而我市蚕蛹市场也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潍坊蚕蛹中毒事件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昨日下午,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目前我市并没有收到有市民因食用蚕蛹而出现中毒事件的报告,也没有接到市民因食用蚕蛹出现中毒情况的投诉。随后,记者对市区毓璜顶、烟台山等几家大医院也进行了走访,它们均表示最近一段时间内并没有接收因食用蚕蛹而中毒的病人。
而记者在对市区红利、 文化路等多家农贸市场的走访中也了解到,我市市场上销售的蚕蛹大多产自烟台各县市区,很少有从外地进的蚕蛹,“蚕蛹事件”也未对我市的蚕蛹销售造成影响。
“我卖的蚕蛹大部分都是产自海阳等周边地区,绝对新鲜,也肯定不掺杂任何食品添加剂和防腐剂。今天上午卖了五十多斤,和往常差不多。”在红利市场,一位蚕蛹摊贩告诉记者,他并没有听过食用蚕蛹致人中毒事件,而他的蚕蛹销售也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正在文化路农贸市场选购蚕蛹的周女士告诉记者,因为蚕蛹的营养价值比较高,而家人也都喜欢吃,她基本上每周都要买一次蚕蛹。当记者告诉该女士潍坊部分市民因食用蚕蛹出现中毒时,她说道:“可能是因为他们食用方法不当或者吃了不卫生的蚕蛹导致的吧,反正我是没遇到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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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蚕蛹中毒必须注意五不食用:一、蚕蛹未经处理加工,不可食用,更不可直接凉拌、盐渍即食。二、蚕蛹不新鲜,变色发黑,或呈粉红色;有麻味或麻辣感的不可食用。三、蚕蛹发生异味、恶臭,不可食用。四、蚕蛹放置过久,冷天超过一周,热天超过2030小时,不可食用。五、有鱼、虾等食物过敏史的人,不可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