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你部停止销售用不合格啤酒瓶盛装的啤酒,处以罚款4000元……”安徽和县一家啤酒批发部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上签了字,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在之前开展的啤酒瓶强制性标准专项执法检查中,和县质监局在全县市场上共抽检啤酒瓶18批次,合格仅3批次,抽检合格率不足两成。产品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啤酒瓶耐内压力和抗冲击力两项指标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此类啤酒瓶经震荡、碰撞易发生“爆裂”现象,安全隐患较大。
为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这类违法行为,和县质监局对所有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予以立案查处。目前,已依法查处了12家单位经销的15种产品,涉案货值达55000多元。已办结案件5起,罚没款2万多元。(作者单位::安徽巢湖市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