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注意到,查出问题的22家乳品企业中,有不少是获得中国名牌、国家免检资格的企业,这些企业的产品之所以为公众信任,也正是因为有名牌效应,有国家免检资格作保。无论名牌评比或者国家免检企业的认证,质检总局都是直接参与和主导者。公众有理由追问,这些企业因何而获得名牌地位,因何而获得免检资格?作为这些名牌评选和免检资格认定的主导者,质检总局是否恪守审查职责,是否存在疏忽而留有隐患?
我们固然可以责问这些企业,不珍惜名牌身份,不顾及免检声誉。不过,任何名牌和免检资格都不意味着监管责任的免除。应该说,不管监管者初衷如何,消费者选择的这些品牌背后,隐含着监管者附加的政府信誉和担保。既然如此,一旦有事,又如何可以只把板子打在企业身上?
问题奶粉的调查还没有结束,整个毒奶粉的制造和销售链条,现在也没有彻底清晰。即使对于三鹿事件本身,也仍有很多模糊之处。比如有关部门到底何时发现出事,是否存在瞒报现象,这些仍有待于进一步的调查取证。不过,这并不妨碍对监管者自身应负职责的检讨。
我们想知道,质检总局是否已经准备好承担责任,又将以怎样的方式证明自己是一个负责的监管者。我们认为,查清一起案件,追究几个责任人固然重要,通过问责监管者明确权责,整治中国质量监管体系,防患于未然,避免悲剧重演,长远来看更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