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包装或者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的月饼,今年将一律禁止销售。宾馆、饭店和酒楼等单位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将限制在经营场所范围内销售。8月18日,记者从沈阳市质监局获悉,从即日起至中秋节前,质监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月饼质量安全和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
“豪华”月饼将被撤柜
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查处过度包装和非法搭售问题,防止过度包装和非法搭售损害消费者利益。流通企业不得生产、采购、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将依法予以撤柜处理。
如果市民遇到此类问题,可以拨打质监热线12365举报。
月饼主动“瘦身”
另外,月饼生产企业是否无证生产,月饼是否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是否使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是否使用非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也将在这次检查的范围之内。
对宾馆、饭店和酒楼等大量生产月饼的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限在经营场所范围内销售。对使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及违法使用添加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吊销已取得的许可证,已售出的产品,一律责令召回。
昨日,记者走访沃尔玛、华联等沈阳几家大型超市,发现礼盒月饼不再像以前搭售茶叶、酒等各类商品,而月饼包装大多经过“瘦身”,以简洁包装为主。
背景资料
过度包装最高拟罚5万
国家质检总局起草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除初始包装外,商品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55%。
如果不符合这一标准要求,生产者将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