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将为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秦皇岛等六个奥运比赛城市提供食品。为保证奥运会期间食品质量安全,我市的奥运食品安保工作已全面启动。
通过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市质监部门已经掌握的产品销往奥运比赛城市的食品生产企业共有7家,但没有企业直接供应食品至奥运比赛场馆、运动员驻地。为第一时间掌握企业动态,保证奥运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我市215家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全面签订了“奥运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告知书”和“保障奥运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承诺书”。
此外,市质监部门加强了对向奥运比赛城市供应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采取定人、定厂、定时等监管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实施出厂产品备案制度。对销往奥运比赛城市的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饮料、蜜饯等五类高风险食品,质监部门实施批批强制检验;对销往奥运比赛城市的其他食品,则采取企业批批自检制度。在奥运会(含残奥会)比赛结束前,我市还将对销往奥运比赛城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并严格对小作坊的监管,严防小作坊食品违规流入奥运比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