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实施已近两个月,笔者调查发现,超市、商场塑料袋使用量倒是大大减少,但商品过度包装又有所抬头。
7月22日上午,笔者去某大型超市购物,正好碰到我的一个朋友,他抱怨说:“你看看,我买的这两大包东西,有三分之一是包装。‘限塑令’实施后,超市不提供方便袋了,没有想到正好给他们过度包装钻了空子,你看这些商品包装很厚,携带很不方便,每次进超市都要带上好几个大袋子。你说这是啥事儿?”
笔者在超市看到,许多商品的包装五花八门,数量不多的商品被包装得体积超大。瓶(盒)装营养品、膨化食品精致的瓶子(盒子或纸筒)里所装的产品只占瓶子的三分之二,有的外面还要加上一个纸盒或塑料袋;一瓶红葡萄酒,用比酒瓶大两倍多体积的木盒盛着,顾客购买还要再送一个纸袋……要知道天底下无免费的晚餐,过度包装增加的费用自然要落到消费者头上! 商品过度包装已成为当今社会一大公害,在多个方面给社会带来经济损失和社会问题,必须引起社会各方的高度重视。
包装业所用纸张、橡胶、玻璃、钢铁等等,都是工业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材料。过度包装往往要一次性耗费大量精贵的原材料,浪费了原本就稀缺的资源。有人算过,我国一年约生产12亿件衬衫,其中8亿件是盒装,需要用纸24万吨,如果以直径10厘米的大树为标准计算,就相当于要砍伐168万棵大树。
过度包装又造成了巨量的生活垃圾,使不可降解的固体废物污染成倍增加。“白色污染”泛滥直接导致“垃圾围城”。据统计,北京市每年产生的垃圾近300万吨,其中60万吨为过度包装物。北京市每年处理垃圾的费用高达10亿元,如果减少不必要的过度包装,仅此一项费用至少就可以节省2亿元。
过度包装也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助长商业欺诈之风。一些商品的包装成本已占到产品总价的70%,已是喧宾夺主椟贵于珠,更有黑心商家趁机搭售其他商品。消费者以不菲代价购得普通的甚至劣等商品,不仅减少社会福利,而且“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豪华包装商品,使商业欺诈之风蔓延,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过度包装还诱发社会奢侈风气,暗藏腐败行为,加剧社会不和谐。这些年各地出现的天价月饼、天价洋酒、天价保健品等,诱发了社会奢侈之风,有悖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更有害的是,过度包装的节日礼品被有些人作为“遮羞布”,搭配着贵重的有价证券、礼品甚至金钱,大开贿赂之道。
商品包装物原材料大多是塑料和硬板纸。塑料在生产中不仅消耗化工原料,而且会造成空气污染;造纸是对水体污染最严重的产业,以江苏省为例,近20年来水体污染有近一半来自造纸业。
据悉,目前国家正在制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要求》。作为国家标准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要求》(征求意见稿)呼之欲出。这份征求意见稿对“过度包装”给出了明确定义:超出正常的包装功能需求,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就是过度包装。饮料酒、糕点、茶叶的包装层数不能超过3层,粮食不能超过2层。此外,空隙的体积大于10%—55%也不符合要求。对于未规定的其他食品,空隙率应不大于45%、包装层数应不多于3层。此外还明确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宜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2%。 此外,如果除去保护或固定产品的必要空间外,空隙的体积大于10%—55%,也将不符合国标要求。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的国标原名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并早在去年就征求意见,但是由于社会反响强烈导致大改,最新版本只限食品与化妆品领域。
有关人士认为,“限塑令”只在很小的范围内减少了塑料袋对环境的污染,过度包装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而且还大大消耗了资源和能源,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和流通行业的库存,应当作为禁止的重点。有关人士呼吁,尽快出台实施限制过度包装的法令,以促进环境质量的提高和节能减排的开展。
要防止一些商家钻限塑空子,再行过度包装之风,笔者认为,首先,尽快制定和完善主要商品的包装标准,尤其要制定高档消费品和几类特殊商品的强制性包装标准。二是应当明确地把过度包装列为商业欺诈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进行日常监管处罚。三是在产业政策的设计上,要体现出“反对过度包装”的导向。从税收政策和产业准入政策上,鼓励一般商品的“无包装”和高档消费品的“简单包装”,强调包装要无害于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并可循环或再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