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葡萄生产商联盟(The Winemakers’Federation of Australia)认为,目前对“葡萄酒相关产品”在与原产地命名产品同时使用,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该组织建议对不符合葡萄酒命名标准的产品冠以“葡萄酒相关产品”的名称,不能随便使用“葡萄酒产品”(wine product)这一名称。
澳洲新西兰食品及标准管理局(Food Standards Australia New Zealand,简称FSANZ)目前正在就“葡萄酒相关产品”(wine-based beverage)的定义征集意见。在提议实施的新规定中,FSANZ允许使用转基因酵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