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鹿乳品有限公司因牛奶中加入芦荟而遭消费者起诉。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已受理了消费者兰增奇的起诉。
郑州市民兰增奇今年6月在河南世纪联华超市购物时,营业员向他推荐了石家庄三鹿乳品有限公司制造的“三鹿多果粒芦荟+猕猴桃酸牛奶”,并说含有“芦荟”成分,有美容养颜作用。他就买了两杯,每杯一元。
兰增奇说,后来他才得知,芦荟为药物,普通食品中是禁止加入的。兰增奇认为,三鹿乳品有限公司食品中加入药物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遂将河南世纪联华超市、三鹿乳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除要求二被告“1+1”赔偿外,另支付自己因此事支出的交通费、打印费、精神补偿费等9203.15元。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已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