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限塑令生效后,在南昌众多的超市、商场收银处,再也不提供免费的塑料购物袋了。各商家都执行比较到位,但是记者发现,“限塑令”实施后,却有“漏网之鱼”。在超市的熟食区和散装食品区,通常有一种供顾客直接免费取用的白色手撕塑料袋。现在不少顾客直接把“手撕袋”(业内称为连卷袋)当成了购物袋。
而且记者发现,这些手撕袋通常被顾客用来包装熟食和散装食品,却没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和QS标志,存在着卫生隐患。
超市“手撕袋”月用量猛增两倍
在胜利路某超市,记者看到在瓜果蔬菜区域,成卷的手撕袋供顾客随意取用。不到半小时,刚拿出的一卷手撕袋已“消瘦”许多。据了解,自从实施“限塑令”以来,超市手撕袋的使用量每月至少多两倍。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银处的塑料袋要花钱买,他们就从这里撕,看到他们一次撕很多个我们也会制止,但很多时候忙也顾不过来,还是要靠大家自觉。”记者还询问了许多正在购物的市民,了解到半数以上的人还尚未却仍未养成自带购物袋的习惯。正在买苹果的张女士告诉记者:“买一点东西的时候会忘记带购物袋,就用手撕袋代替下,回家也可以当垃圾袋用。”
装熟食的“手撕袋”被当作免费购物袋
在胜利路旺中旺超市,记者看到有的市民直接用手撕袋装着多种不一样的商品离开。而在上海路的城东百货大楼也有同样情况发生。尽管商场内还会给顾客提供购物框和购物车,可这些东西都只能在商场内部使用,最远只能到商场门口。
而在叠山路某商场内,在超市内却并未见到手撕袋。记者询问商场工作人员得知,自国家实施“限塑袋”以来,该商场的手撕袋一律由工作人员提供给消费者,而不是把手撕袋放在商场内任由消费者自取,但同样是免费。
多数“手撕袋”无QS标志有安全隐患
记者发现,市民使用的“手撕袋”,不但是把其当作免费购物袋来使用。而且,很多市民用来装水果蔬菜等食品,而像各种熟食、面包、馒头、散装饼干等直接食用的商品也装。但是记者发现,这些白色的手撕连卷袋的外包装上,没有一家有生产厂家的名称,当然也没有QS标志。
据悉,国家明确要求从今年1月1日开始,盛放食品的塑料餐盒和包装袋等39种包装都要执行“食品包装QS规范”要求,并要在包装上明确标注。当记者问及销售人员是否知道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使用“QS”包装的要求,该销售人员摇摇头说:“不知道,我不太清楚。”
有关专家称,劣质包装袋,特别是一些小作坊生产的质次价廉的食品包装袋,大多以PVC为原料加工而成,极有可能携带有害物质,与食品接触后有可能污染食品,从而给人们的健康带来危害。
是否会成为另一个“白色污染区”?
为什么不将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手撕连卷袋纳入购物塑料袋收费管理范围内?记者了解到,限塑令执行前的5月29日,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副司长门晓伟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没有把超市经常使用的连卷袋纳入有偿使用的管理范围之内,主要是基于食品卫生和安全的考虑。因为超市里经营的大量食品,有些是熟食,比如肉制品,还有一些面食,比如馒头、包子、面条等,其中很多是直接入口的。考虑到有包装,当然是比没有包装干净。但是,这是否会成为没有另一个“白色污染区”?本报记者继续关注南昌各大商场、超市的手撕连卷袋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