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征求意见稿对“过度包装”给出了明确定义:对超出正常的包装功能需求,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就是过度包装。
新国标准备以具体量化的方式来限制食品的包装方式,不但提出包装层数的要求,也对商品销售包装内不必要的空间体积与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比率(即“包装空隙率”)进行规定。例如除去直接接触食物的初始包装后,饮料酒、糕点、茶叶的包装层数不能超过三层,粮食更是不能超过二层。此外,空隙的体积大于10%~55%,也将不符合国标要求。对于未规定的其他食品,空隙率应不大于45%、包装层数应不多于三层。
此外国标中还表示,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宜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2%,并指出包装成本的计算应从它的制造商角度来确定。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的国标原名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早在2007年就征求意见,但由于社会反响强烈导致大改,最新版本连标准名都改了,只限制食品与化妆品领域。如一切顺利,征求意见将在7月5日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