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讯 24日,烟台市工商局福山分局接到市民于先生投诉,他在福山大集买了4.8元的蔬菜,菜贩要加收0.2元的塑料袋钱,可后来发现,菜贩提供的只是超薄塑料袋。工商执法人员对菜贩处罚时,菜贩仍然坚持自己是在“执行限塑令”。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24日接到投诉后,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摊位检查发现,菜贩马某的凳子下塞了两沓蓝色的塑料袋,上面没有任何合格标志,较合格塑料袋薄出很多,明显就是之前使用的超薄塑料袋。执法人员当即暂扣了马某剩余的180个超薄塑料袋,并罚款50元。但马某坚持认为自己是在“执行限塑令”,经过教育,马某表示今后将使用合格塑料袋。
据福山工商局市场科李科长介绍,“限塑”后,一些经营单位有意无意地歪解限塑法规,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超薄塑料袋,以百货类商品标价出售。前几天接到市民罗先生投诉,福山区一超市的购物单据上有一栏标称“百货类88”,价格为0.1元,服务员说这是塑料袋钱,而罗先生一摸就感觉是以前用的超薄袋。工商执法人员前往超市调查,发现超市使用的塑料袋确实是超薄袋,却以0.1元-0.3元的价格出售,执法人员当场将超市违规销售的1万多个塑料袋予以没收,并进行了处罚。
福山工商局提醒广大市民,市场上一旦出现塑料袋不合理收费或者使用超薄袋现象,要立即举报,工商部门将立即查处,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