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至22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的大型商场和超市里,看到了“限塑令”带来的明显变化。
在友好百盛超市,记者看到,收银台上挂着醒目的牌子:购物袋实行有偿使用,具体收费标准为:大号0.4元、承重8公斤;中号0.3元、承重8公斤;小号0.2元、承重8公斤,望广大市民谅解并给予支持。在收银台上,均摆放着大小不等的塑料袋,和6月1日前不同的是,这些塑料袋要收费了。
在“好家乡”超市,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超市里现在进的有偿塑料袋质量要好得多,结实得多,一个袋子可以装五六公斤的东西,不像以前必须多套一个袋子;以前一个袋子用一两次就破了,现在可以重复使用好几次。
“爱家”超市友好店客服中心工作人员郭志霞向记者介绍,他们超市以前年年耗材超标,还要受到投诉,理由现在想来很滑稽:是顾客认为少给他包装用的塑料袋了。以前每天要发放大中小号塑料袋每种至少3捆多,一捆是100个。现在收银员每天售出的塑料袋平均只有30多个,超市塑料袋用量明显少了。谈到有偿使用塑料袋的问题,她笑着说:“这也是为了限制大家少用塑料袋,是环保啊。”
在“亿家”超市,记者买了一些日用品,售货员问:是否需要塑料袋?记者说:是免费的吗?售货员答:不是,大的3角,小的2角。记者掏出自备的环保袋将所购物品装了进去。
“七一酱园”超市双休日人头攒动,副店长周昱告诉记者:“从6月1日起,我们这里的变化真得很大,现在每天用掉的有偿塑料袋大约2000个,无纺布购物袋几百个。以前塑料袋免费提供的时候,在双休日要消耗掉两三万个袋子,塑料袋的用量是大大减少了”,她欣喜地说:“现在我们是最直接的受益者,仅塑料袋成本的节约数额就相当可观。我们以前进货时只考虑了塑料袋的卫生情况,现在进货要考虑是否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厚度是否达到标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