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就是塑料购物袋必须卖钱了。”江夏区5家小超市“误读”限塑令,竟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超薄塑料袋,以百货类商品标价出售,昨日被江夏工商查处。
昨日,罗先生在江夏大桥新区汇多小超市购物,发现购物单据上有一栏标称
“百货类88”,价格为0.1元。收银员解释:执行限塑令,塑料购物袋必须收费。罗先生不解:这种超薄塑料袋国家禁止使用,怎么还要收费?
江夏大桥工商所接到投诉前往该超市调查,查明这批塑料袋是6月1日前购进,无任何标识和收费条码,厚度在0.015毫米-0.020毫米之间,属于国家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却以0.1-0.3元的价格出售。工商人员随即检查周边4家小超市,均发现此类违规现象。
工商人员当场向5家违规小超市宣讲政策法规,并没收万余个超薄塑料购物袋,予以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