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集贸市场内“限塑难”的问题,市经委昨天专门召开会议,明确在集贸市场内,针对生鲜食品的“贴身食品袋”不属于有偿使用的范围。不过,对已有第一层包装的生鲜食品,如消费者再多要一个袋子,经营者就必须有偿提供。据了解,今后有关部门将在菜场逐步推广使用统一的食品简包装袋。
据市经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限塑令”规定的塑料购物袋是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商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不包括商品零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因此,在集贸市场里,直接接触食品的第一层包装并在有偿提供范围内,但是,如果是已经包装好的食品,如盒装豆腐等,就不允许再提供一个免费的塑料袋。
据悉,今后沪上菜场将统一采购合格的食品简包装袋,逐步淘汰直接接触生鲜食品的超薄塑料袋。各个摊主都要使用食品简包装袋对食品进行包装,如要对食品简包装袋进行收费,也须明码标价。此外,各个菜场还需设立专门的塑料购物袋供应点,统一采购塑料购物袋并设置相应的指示牌、明码标价,建立起购销台帐制度,保留塑料购物袋采购、销售的凭证。目前,在静安区的铜仁、新泰、大沽等6家菜场已开始设立专门的塑料购物袋供应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