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俗称限塑令,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袋,并将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各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向顾客提供塑料袋。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切交易行为都是市场主体自主产生的,一般不应来自第三人的干预。此前商家无偿提供用于购物的塑料袋已成为交易习惯。原因是它成本很低,实际操作上其成本可以转移到所销售的商品中,无偿提供可以让消费者感受到商家附加的服务或便利。
这次“限塑令”的出现,似乎改变了这一机制,无论是供应商,还是消费者,可能对有偿塑料袋的行为均不情愿!根据限塑令首日的市场反映,一些连锁店因收取塑料袋费用而减少了生意!而一些消费者也认为增加了其生活成本,认为不该由消费者来承担“限塑令”政策成本!限塑令政策是好是坏呢?该不该由消费者买单呢?不妨先作以下分析:
其一、无偿提供塑料袋助长消费者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由于无偿提供朔料袋,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些塑料袋如同可以无限供给的资源,不会产生珍惜它的动机与意识。其结果自然会助长消费者的随意丢弃、浪费塑料袋资源的习惯。而且由于塑料袋大多不具有可降解性,对它的随意丢弃、浪费必要会破坏所处的环境!
其二、限塑令可以增加塑料袋的可循环利用。由于禁止生产超薄塑料袋,自然可以增加对有一定回收利用价值塑料袋的回收利用,同时也提高了塑料袋的生产成本,降低商家提供塑料袋的动机。
其三、限塑令可以减少消费者使用,减少对资源的浪费及对环境的破坏程度。根据限塑令首日市场反映,“限塑令”实施第一天,市内超市、百货、便利店等纷纷实行塑料袋收费,有超市用袋量比以前减少约四成多;一些人开始考虑使用环保袋或重新提上蓝子买东西。这表明限逆令确实起到了节省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
如此看来,限逆令虽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异,但却是政府必须伸出的干预之手,以弥补市场失灵现象。只有让消费者买单,才能对消费者行为产生经济上的约束,减少浪费资源与破坏环境的动机与行为,并使之形成习惯势力,从而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
“限塑令”,你可来得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