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有关规定,自6月1日起,出口水产品内外包装上必须标注目的国名称,内外包装上未印制目的国的产品一律不得放行出口。
据了解,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出口水产品大幅萎缩。为确保我国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库存不合格水产品流到境外,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以上规定。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企业,应尽快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出口产品生产,加强质量控制,保证合格水产品顺利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