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同了,需要等到顾客明确答复后才能入袋”。
据超市方面介绍,在顾客结账时,提示是否需要购买塑料购物袋,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投诉。
之五
集贸市场还在免费提供超薄塑料袋
昨日,走访江城6家集贸市场,发现他们依旧免费提供超薄塑料袋。
武昌南湖中央花园生鲜菜场与往常一样,进进出出的买菜市民,手里大袋小袋拎着各种超薄塑料袋。在市场内走了一圈,蔬菜、肉、鱼各家档口都还在使用白色、黑色、红色等超薄塑料袋。
买了3根茄子,摊主随手就用黑色塑料袋装好递过来。“今天不是限塑么?”摊主回答称,“知道呀,但是我这袋子前天才进了300多张,现在还没用完呢,总还得让我用完吧。”
与这家摊主一样,昨日走访珞狮南路、虎泉、民院路、鲁磨路等集贸市场,也都还处于“自我过渡期”。
除继续使用违规塑料袋外,另一大问题就是“收费难”。在一家菜市场看到,市场已经推行保鲜袋,大部分摊主已把超薄塑料袋收了起来,摆上更环保的保鲜袋。然而市场内没有公示塑料袋收费标准,摊贩也都还免费提供塑料袋。一位荆门籍的摊主称,超市推行环保袋收费,在菜场难得行通。买菜的顾客,几分钱都要争,哪个会再掏钱买塑料袋?买一把葱、几块姜,也要顾客再花几角钱购买塑料袋?
鲁磨路集贸市场负责人称,菜市场和大型超市相比,经营主体众多,推行难度较大。“不仅摊贩会有抵触,市民可能也接受不了,初期肯定要经历一个磨合的过程。”
之六
物价部门派出专班检查“限塑”状况
昨日,江岸二七工商所对解放大道黎明市场、中胜市场、连城市场、二七路市场、福建市场、徐州新村江车医院集贸市场进行了检查,在各市场均发现有超薄塑料袋,当天共查扣超薄塑料袋计1700个。
对于执行“限塑令”不力的,武汉工商部门将根据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罚款处罚。从6月1日起,如果零售场所向消费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而如果零售企业不向国家法定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商、批发商和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将被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武汉市还规定:超市、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以低于经营成本的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不得采取打折或者其他方式降价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也不得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同时,零售场所的塑料袋需要明码标价。
当天,全市物价部门共出动14个检查专班,检查人员120人次。在汉口唐蔡路集贸市场,物价检查人员发现这里的塑料袋未标示价格。对此类违规行为,各辖区物价局将对其实施限期整改。
物价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不实行塑料袋明码标价规定的,将责令改正,并视情节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