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市、县两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整充实执法管理力量,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必要的保障。永安、建宁、清流、明溪、大田、尤溪结合“参公申报”完成了渔业执法人员的调整充实,确保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渔业安全生产“六项”制度与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计划下达各职能部门和乡镇畜牧水产站,层层落实责任,船长与村委会(或渔政大队)均签订了安全责任状。
二、加大宣传,提高影响积极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法规与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取得了很好成效。截止5月15日,全市已投入宣传费12万元,在县(市、区)有线电视台播出宣传标语120条次,悬挂横幅36条,张贴标语1500张,印发宣传资料6000份。特别是清流县,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培训工作,在县有线电视台连续滚屏播出宣传标语一个月,悬挂横幅6条,张贴标语150张,印发宣传资料1300份,举办培训1期培训100人,并着手制作10个固定宣传牌。
三、扎实管理,常抓不懈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日常巡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渔船和船员管理、安全值班等监管工作,日常安全巡查每周二次。截止5月15日,已完成渔船检验登记460艘,销毁“三无船舶”1艘,船员培训发证460人;组织隐患排查48次,出动执法人员576人次,检查渔业船舶730艘次,排查单位300家(含船员),发现一般隐患63项已全部整改;组织安全值班,做好上传下达和记录工作,做好安全生产资料归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