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粮食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救灾期间国有粮企不得涨价
地震无情人有情。为确保受灾群众和救灾军民有饭吃、吃得饱。省粮食局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和灾区各级军粮供应部门,要积极准备粮源,确保奔赴抢险救灾第一线部队的军粮供应。在抗震救灾期间,国有粮食企业投放市场和供应机关、学校的粮食一律不得涨价。
为确保抗震救灾期间全省粮油有效供给和市场基本稳定,通知要求,各地粮食部门要加强粮源筹措和粮食调运工作,加大市场投放力度,一定要确保灾民有饭吃,确保灾区有粮供。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及时将州(市)、县(市、区)粮油储备投放到抗震救灾第一线,可以采取“先供应,后结算”的办法,必要时可向省局报告动用省级储备粮,确保受灾群众和救灾军民有饭吃、吃得饱。
通知明确,国有粮食企业投放市场和供应机关、学校的粮食一律不得涨价。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合谋涨价、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确保粮油市场秩序和稳定。
为保证军粮供应,全省和灾区各级军粮供应部门,要全面进入应急状态,坚持“先部队、后地方,先前方、后后方”的原则,积极准备粮源,保质保量、供应及时,确保奔赴抢险救灾第一线部队的军粮供应和其他需求。对未带购粮卡、证的,要特事特办,在查询基本资讯的情况下,要优先确保供应,再按规定办理结算。在抗震救灾期间,绝不允许出现军粮供应的任何差错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