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厅介绍,为了保证大学生的吃饭问题,我省给全日制在校学生每月补贴20 元钱,给贫困生补贴40 元。
省教育厅称,近期以来,食品类价格高位运行,对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影响较大。各校要解决好在校大学生的吃饭问题,保证学生食堂饭菜质量,保证食堂价格的基本稳定,尤其要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
据悉,目前我省的补贴资金分别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一是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省属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 元,补贴期限为4 个月(2008 年3 月至6 月);二是由地方财政对省属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全日制全体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给予临时性生活补贴,每生每月20 元,补贴期限为4 个月(2008 年3 月至6 月)。同时,各高校要按照每生每月20 元的标准,从事业收入中安排相应资金,专项用于补贴学生食堂,补贴期限为4 个月(3 月至6 月)。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高校重视学生食堂,严格禁止高校从学生食堂获利,保证国家对学生的优惠政策和补贴落实到学生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