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在太原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所包括的八大类商品中,除交通和通讯类价格下降外,其余七大类商品均呈上涨态势。5月12日,太原市统计局在调查中指出,太原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总指数为111.0%,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月上涨了11.0%,涨幅比3月份回落了0.2个百分点。最受关注的食品价格,在国家调控政策的影响下开始回落。
调查人员分析,与3月份相比,省城食品价格有所回落。但由于翘尾因素的影响,4月份食品类价格仍然比上年同月上涨了27.9%,成为推动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指数上涨的主要因素,而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使得涨幅比3月份的29.4%缩小了1.5个百分点。与3月份相比,肉禽及其制品、油脂和菜等商品的价格水平呈下降趋势,具体看肉禽及其制品下降0.4%,油脂下降1.8%、菜下降21.0%。但由于上年同期价格基数相对较低,因此肉、禽、油脂和菜的价格水平与上年同月相比仍处高位。4月份,在外用膳食品比上年同期上涨了39.8%。其中主食上涨了24.2%;炒菜上涨了42.1%;地方小吃上涨了56.5%。与此同时,随着气温的逐渐转暖,鲜菜上市量大幅增加,价格也开始逐月回落。
居住类价格比上年同月上涨8.8%,拉动总指数上涨了1.12个百分点,成为影响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第二大因素。另外,租房价格上涨4.2%,自有住房上涨5.8%,水、电、燃料价格上涨2.8%。
另外,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同比指数为103.8%,价格水平较上年同期上涨了3.8%。钢材、铜材、铝材等原材料价格的连续上涨,使许多家用电器的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与上年同月相比吸排油烟机上涨了45.3%、热水器上涨了8.7%、电炊具上涨了8.5%、洗衣机上涨了3.3%、电冰箱上涨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