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的餐馆企业以食品安全为由,趁机向消费者收取“消毒碗筷费”。对此,市消保委明确提醒广大消费者,此种行为违反了《消法》规定,消费者可拒付。
日前,沈女士与好友到本市一家饭店吃饭,店方向他们每人提供了一套“消毒碗筷”,并要收费2元/套。沈女士当场表示拒付,要求其提供免费碗筷,却被店方回绝。
对此,市消保委认为,根据《消法》第十八条关于“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餐饮企业做好饮食卫生工作,确保食品和营业场所安全,是应尽的法定义务。根据餐饮行业的要求,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碗筷是所有餐饮企业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必备条件。根据《消法》第九条关于“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规定,餐饮企业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的行为涉嫌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经营者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的,消费者可以拒付,并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其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免费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