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农业部第73号令颁布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统一制定了设立饲料生产企业的申报条件、审查程序、审批证件,并确定原设立的饲料生产企业申请审核换发《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过渡期至2008年5月1日前。目前,我市已先后有泽州县朝阳饲料有限公司、阳城县六旺饲料有限公司、阳城县美好饲料有限公司、晋城市饲料公司、沁水县源通饲料有限公司、晋城市城区神牧饲料有限公司、阳城县鑫牧饲料加工有限公司、阳城县兴吕养殖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县金达饲料厂等九家饲料生产企业,积极改进生产条件、完善管理措施,认真申报并通过省饲料办组织现场审核、行政审批,获得全国统一制式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成为我市具备合法主体资质的饲料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