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省农业厅获悉,为加强对全省主要农产品价格的市场监测,4月起,我省将正式启动22种主要农产品的价格月报告制度。
这22种农产品分为粮油、蔬菜、水果、畜产品4类。粮油类包括小麦、玉米、大豆、标准粉、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等7种农产品;蔬菜类包括大白菜、西红柿、黄瓜、青椒、豆角、土豆、西葫芦、芹菜等8种农产品;水果类包括苹果、梨两种;畜产品包括生猪、猪肉、鸡蛋、牛肉、羊肉等5种。11个地市在市政府所在城市,要确定不少于3个集贸市场、超市作为固定采价点。省农业厅相关人士表示,作为基础产品,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和市场运行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加强市场监测,对提高农产品市场透明度、稳定农产品价格、保障农产品供求平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