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6月1日实施,商务部已起草了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正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
据《东南快报》报道离6月1日“限塑令”实施越来越近,记者近日获悉,商务部已起草了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正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据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采取赠送及其他方式变相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违规者最高可能被罚3万元。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明确,不能免费提供的塑料购物袋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物品的塑料袋,不包括商品销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
征求意见稿指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其正常的经营成本,且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采取赠送及其他方式变相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不得采取打折及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收取塑料袋价款。违反上述规定的商品零售企业,视情节,可能最高被罚3万元。
征求意见稿对塑料袋怎么收费有明确的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对塑料购物袋按规定明码标价,商品零售场所应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价款,不得将塑料袋价款含在商品价款内合并收取。
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商品零售企业,视情节,可能最高被罚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