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实施后备母牛饲养补贴制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七十二团将有536头优良后备母牛可享受每头一次性补贴500元的优惠政策,累计26.8万元人民币的奶牛补贴款,将发放到该团养殖户的手中。
补贴对为2007年所产的荷斯坦后备母牛,按照补贴范围,七十二团畜牧发展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对规模化牛场、养殖小区和规模化散养户逐圈舍,逐连队、逐户、逐头登记。根据奶牛配种、产犊等相关信息档案,核实后备奶牛数量,配带耳标,建档立卡,并以此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该团还对后备母牛补贴政策、区域、对象、数量、标准、金额等进行了公示,接受职工群众及全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