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开始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塑料袋将全部有偿使用,与塑料袋相关的国家标准呼之欲出。昨天,记者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上了解到,和塑料袋相关的三项国家标准已经完成并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4日。
购物袋应标有警告语
其中《塑料购物袋的环境、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和《塑料购物袋》规定,环境声明、安全警告语、生产厂家、使用性质,这些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很少在塑料袋上看到的提示,都在相关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中作为强制性条款进行了规定。比如,塑料购物袋的最小厚度必须≥0.025mm,超薄塑料袋将不允许使用。
塑料购物袋还应标有安全性说明和警告语,如“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险,请远离婴儿和幼儿,请不要在婴儿小床、睡床、围栏等处使用塑料购物袋”等;标识中还需要明确袋的名称,如塑料购物袋(普通塑料购物袋)、降解塑料购物袋、淀粉基塑料购物袋、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可直接接触食品的要标有“食品用”字样,在有可能被误用为食品用包装的,还应在塑料袋上标上“非食品用”字样;塑料袋应明确标识生产厂家名称等。
可回收的将印上“三角形”
除此之外,该标准还规定,使用可回收材料制成的塑料袋,必须像其他塑料制品一样,印上“三角形”的回收标志,医用、化学品用、农药用塑料购物袋等不得回收再利用的也要印上相应的标志。
首推“速检法”方便鉴别
与此同时,质监部门还首次推出了《塑料购物袋快速检测方法和评价》征求意见稿,保证消费者能够简便鉴别。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打开塑料购物袋,塑料袋必须没有异味。在自然光线下目测塑料购物袋的颜色正常、色泽均匀。此外,根据塑料购物袋公布的承重量,往里装入公布所称承重两倍的沙子或米粒等物品,按照正常手拎方式,正常步行200米,应该没有明显变形或断裂。
应有特殊条件下使用提示
现在卖麻辣烫的小吃部都用塑料袋给顾客打包,今后生产的食品用包装袋对承受的温度也应该规定。正在长春市桂林路吃小吃的刘女士认为,虽然塑料食品包装袋是安全的,但在使用中应注意什么,她却不知道。
一些消费者也对购买装食品的塑料袋如何安全使用提出建议,希望按国家标准生产的塑料袋能够加上微波炉和冰箱等特殊条件下使用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