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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运输鲜活农产品免收路桥费

时间:2008/1/30 13:45:26 来源:网友

    据《兰州晨报》报道:1月29日,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为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一律免收路桥通行费和城市路桥建设费。并及时清理针对农产品运输、销售环节的各种收费项目,能免除的尽量免除,对进入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减半征收。

  据了解,鲜活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今年1月10日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降雪降温天气,导致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受到影响,为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决定从2008年1月26日至2月5日对鲜活农产品运输、销售环节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并实行减免政策。要求各地区、各有  关部门为鲜活农产品销售提供仓储、运输、摊位等服务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符合“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对各种强行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在规定期限内,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对销售鲜活农产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现有实际收费水平上一律减半收取。

  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及所属的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属于乱收费,一律取消。甘肃省符合上述规定权限设立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一律减半收取。对在规定期限内应减半收取的经营服务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经提前收取而未减半的,要将多收的费用退还,或抵扣以后应收的费用。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措施。现行实际收费标准低于上述规定的,维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得提高。同时,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乱收费,督促收费减免政策得到认真贯彻落实。(朱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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