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苍南灵溪镇温州浙闽副食品商城内,有“张裕”、“王朝”葡萄酒每箱零售价只要50余元,而该品牌的葡萄酒厂家给经销商的市场零售价却是140余元,两者相差近百元,难道是天上掉陷饼?接到群众举报,苍南县工商局灵溪城西工商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该商城进行实地检查,现场查获两起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驰名商标)的“张裕”、“王朝”葡萄酒,查获三个品种的傍名牌葡萄酒22箱.
“张裕”、“王朝”葡萄酒是我国的驰名商标,随着这些产品信誉度的加强,许多葡萄酒也想方设法来“傍名牌”。本次查获的三个品种葡萄酒有标注“山东张裕集团葡萄酒有限公司监制”的“烟台真正葡萄酒有限公司”出品“解百纳干红葡萄酒”和标注“天津世纪王朝葡萄酒有限公司”出品的“特制王朝干红葡萄酒”、“世纪王朝干红葡萄酒”,其包装图案与这两个公司的外包装和图案注册商标相似,但价格每箱只要50余元。
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