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西海都市报刊发《老王的煎饼摊》一文,报道了由中国烹饪协会起草,并将于今年5月起实施的《早餐经营规范》相关内容。该《规范》是全国范围内的首个早餐标准。其中规定,早餐亭、早餐车必须隶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而早餐经营供应单位又要求必须是连锁企业,有统一加工、配送中心,统一品牌、形象、产品和服务,配送食品要留样等。这也就意味着,不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的私人早餐点可能会逐步取缔。对于这样一个行业规范,广大市民有不同的看法。
声音
西宁市民黄女士:现在生活节奏那么快,早晨的时间更是分秒必争,哪还有时间在家做早饭呀。有需求就会有供给,早餐摊点对于上班族来说,真是太方便了。另外,摆早餐摊的大多是下岗职工或者是外来务工人员,他们摆个摊,凭劳动挣钱,也不容易。相关部门考虑到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而加强管理也是对的,但也要从人性化角度出发。至于卫生情况,只要政府监管部门好好监督、管理,一样也是可以保证的。
西宁市民赵先生:我看这《早餐经营规范》就是在走形式。统一加工、统一配货的要求倒还在理,但为什么非要统一品牌、形象、产品和服务,为什么要给一个小小的早餐摊加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呢?无形中增加的成本最后还不都加到了消费者的头上。另外,现在西宁市有多少家早餐经营供应单位我们不知道,这样一来,会不会又给行业垄断提供了可乘之机?
早餐经营者李先生:看到报纸上说,个体早餐摊不让摆的事,我很担心。一家人的生活就靠这个小摊支撑着,不让摆摊,我一时间还真不知道能干什么活。其实,我们一大早起来挣点钱不容易,个别摆摊的不注意卫生,但大多数人还是很在意卫生情况的,毕竟卫生局的人时常来检查,我们也不敢(不注意卫生)呀!希望他们(政策、规范制定者)能从我们的角度想一想。
青海商会餐饮烹饪行业委员会屈副秘书长:现在,我们还没有研究早餐摊点的规范经营问题,暂时也不会要求早餐摊点统一经营。
西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员:《早餐经营规范》只是烹饪协会出台的,不具有强制性。作为卫生监督部门,执行的是政府下达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等。所以,对于西宁市的早餐摊点,我们只是加强管理和监督。(作者:王复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