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成都市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水产市场、四川西博苑水产物流批发市场、青石桥农贸市场水产区(含海鲜城)、天华水产品市场、成都冷冻食品商城和市区内经营水产品的商场、超市,将试行 《成都市水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意见》,上市销售的水产品必须取得质量合格证明及水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鲜活、冰冻、冷藏以及水发类水产品将不能随便敞卖了!
20日起 没有“两证”不能卖
按照该规定,进入市场销售的水产品必须取得质量合格证明;销售水生动物及产品的要同时取得水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两份证明可复印并经批发商签章后,交零售商使用。同时,上市销售的水产品必须附具产品标签,其上标明检疫证号、供货单位(经销商)、产品名称、进货日期、产地、生产者和经营者等;而餐饮行业也要记载货品来源、数量和时间。各水产品市场要确定专人,负责对需进入本市场销售的水产品进行查验,凭质量合格证明和水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准予入市销售。
发现违规 欢迎举报强取缔
对发现的不合格水产品立即制止销售者出售或转移,并及时报告渔业和工商部门;不得为无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水产品等违法行为提供保管、仓储、运输、经营场地等条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同时,设立产品质量公告牌,及时上报与水产品安全有关的案件线索及质量控制情况,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坚决取缔场外交易的行为,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市场也将被淘汰。
另外,托运人必须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承运人凭该证明承运。运输无外包装的水产品,必须办理运输工具消毒证明。无上述相关证明的车辆,市场管理人员将禁止其驶入。
据了解,明年6月1日起,该办法将在全成都市范围内正式实施,对不具备水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水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水产品禁止入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