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通知,将依法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定,环保评审不达标、超标或超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的酒精、柠檬酸落后生产企业、落后生产线、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置进行淘汰。
据悉,酒精行业将主要淘汰:高温蒸煮糊化工艺、低浓度发酵工艺等落后生产工艺装置;年产3万吨以下企业,废糖蜜制酒精除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禁止新建的酒精生产线,燃料乙醇项目除外。而柠檬酸行业将在“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柠檬酸产能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