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卢龙县制定下发了《卢龙粉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标志着卢龙粉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卢龙粉丝是指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种植的甘薯所生产的淀粉为原料,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按GB19852—2005《地理标志产品 卢龙粉丝》国家标准,经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粉丝。根据该办法,非卢龙粉丝地理标志产品地域范围内生产加工的粉丝不得称为卢龙粉丝。卢龙粉丝地理标志产品地域范围内未经核准的粉丝生产者、加工者不得使用卢龙粉丝产品名称及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卢龙粉丝于2004年8月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目前全县已有秦皇岛十八里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具备了卢龙粉丝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的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