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质监局获悉,福鼎市两家生产企业召回并销毁其销往福州、泉州、莆田和福鼎四地的问题海蜇产品共计215包。这是“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后,福建省首次对加工食品实施召回。
据了解,9月13日省质监局对福建省部分海蜇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发现福鼎市桐城徐寿水产制品厂和福鼎市桐城东荣水产制品厂两家企业生产的即食海蜇添加防腐剂超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质监部门当即向两家企业发出停产整顿和紧急召回不合格产品通知书,两企业立即行动,于国庆前夕将215包不合格海蜇产品全部召回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