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新社报道,从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获得消息,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因国家商标局不同意其与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间的娃哈哈商标转让,将商标局诉至法院。法院已受理此案。
1996年娃哈哈集团将娃哈哈商标作价1亿元,其中5000万元直接转让给杭州食品公司,余下的5000万元则当做集团出资,给杭州食品公司。当年4月和次年9月,娃哈哈集团请求将集团名下的二百余件注册商标转让给杭州食品公司。但至今年6月,国家商标局根据《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对商标未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