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徐彬、实习生曾红兵报道:因为“小肥羊”的牌子响,餐饮店便“傍”上了,在“小肥羊”牌子前加上了“绿州”。昨日,省城工商查处了这种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行为。
日前,南昌工商接到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的举报信,称民德路345号的“绿州小肥羊”未获授权擅自使用“小肥羊”商标。经查,该店除招牌外,还在大门、经营场所墙面、菜谱、筷子外包装、餐巾纸外包装及员工围裙和胸牌上使用了“小肥羊”字样和图案,与正宗“小肥羊”商标十分相似。同时,该店无法出示授权证书和商标注册证,店主承认冒用“小肥羊”的侵权事实。该店在2002年曾加盟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但去年8月经营权转让后就再未获得授权。现任店老板见“小肥羊”牌子响亮,顾客也认这个牌子,所以擅自沿用。店老板也曾考虑过侵权问题,便自作聪明地在“小肥羊”前加上“绿州”二字。据查,该店开业以来非法营业额高达102万元。该店使用“小肥羊”字样及图案,有意误导消费者,已构成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