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是一个农业大市,也是一个蔬菜生产大市。近几年,狠抓了农业标准化工作,农产品特别是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绿色食品和有机蔬菜面积较大。 2006年全市共种植蔬菜206万亩,总产量达707万吨,其中无公害蔬菜89.5万亩,产量为240.47万吨;绿色食品蔬菜面积16.2万亩,产量 42.7万吨;有机蔬菜16.84万亩,产量67.12万吨。
一、做好农产品安全宣传及技术培训工作
按照省市部署,积极参加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起草了关于食品安全“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宣传版面,印发了《食品安全,是我们共同的企盼为了您的身体健康,请食用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倡导科学用药,关注食品安全》、《科学施用肥料,提高蔬菜品质》宣传资料2000份。
结合“三品”申报企业产地环境的初测和年审,开展了不同规模、形式的培训200余场次,10万人次,发放技术资料5万余份,及时做好农产品安全宣传报道和有关信息报送,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培训和监督管理。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1、根据农产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全国、省、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对全市无公害、绿色食品蔬菜基地,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涉及4个县市区的27个生产基地,采集样品380个,合格率为97.5%。省农业科学院对该市5个绿色食品产品进行了抽检,合格率100%,协同省绿办对该市的8家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年检,检查全部合格。起草下发了全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意见》,并多次为市安协办、环保局、技术监督局提供有关农产品安全方面的技术材料。
2、加强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执法检查
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市场、专营区、专营柜建设。加强对各类食品经营场所的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上市农产品的抽查,对在市场抽验中发现的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农产品,要坚决清理出市场。同时,要查清其进货渠道。督促农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落实经营者质量责任。督促企业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召回,及时消除隐患。积极推广连锁经营或物流配送等有效经营方式,推广商品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之间签定农产品安全保障协议。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推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食品经营者与供货单位签定“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
3、认真做好立法调研工作。根据山东省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办法,我们对当地农产品产地环境状况进行了调研,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保护措施,起草了《泰安市农村产品安全现状与对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安排及主要措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三、加强生产基地的规范化管理
基地建设是食品安全和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基础。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生产基地的规范化管理。
1、搞好产地环境的管理。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土壤、水源以及大气等要搞好动态监测,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废液和有害有毒物质对生产基地的污染,同时加强对基地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搞好植树造林,为农产品生产基地创造良好的环境基础。
3、搞好生产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不同质量标准,加强标准化技术的推广,通过制定相应的《生产管理和技术操作规范》,做到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关键技术和基本操作规范的统一,逐步达到生产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4、搞好基地产品的档案管理。严格各环节的管理制度,每处基地都要建立农产品的生产管理档案,从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关键技术、田间管理、产品的收获到质量检验等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并明确产品的编号和责任人,逐步形成了有效的农产品质量保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