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广告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明示或暗示可替代母乳;培训、复读机构广告违反规定,使用“十大知名培训机构”等名誉称号;邮票、钱币收藏品广告大量出现,含有投资回报及升值等内容,真实性有待核实。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昨天发布广告监测报告显示:全市6月份共监测到涉嫌违法广告3151条次,其中涉嫌违法的乳制品广告1个月就监测到922条次,目前均
已立案调查。
乳制品广告
宣传保健功效涉嫌违法
监测显示,6月份的922条次违法乳制品广告中,主要问题是“宣传保健功能,或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保健作用”,同时,一些乳制品广告还明示或暗示可替代母乳,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据市广告监测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有一条乳制品广告重复在电视里播出,导致违法数量较多。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对这一违法乳制品广告进行立案调查。
广告监测还发现,380条次的化妆品广告违反化妆品广告管理条例,出现涉及性能、功能、销量等方面数据,如“X天消退色斑”、“X周使疤痕平复”等语言都是禁止在广告中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