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莱府外贸厅主任素察称,清莱府与缅甸、老挝以及中国的边境贸易中农产品交易的数量和金额较大,为了方便过境贸易,减轻企业的负担,外贸厅决定重新调整2006年必须通过检验并出示出口证明的水果蔬菜品种清单,
新的公告规定向新加坡、日本和欧盟等市场出口的水果,如龙眼、榴连、荔枝、山竹、芒果、柚子、芦笋、姜、辣椒等必须通过农业技术厅的残留检验,才能授予出口证明书,向海关出示通关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