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9日,质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开发区池塘路的北京梅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未取得糖果制品和蜜饯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分装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和蜜饯食品,在其成品库房,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已经生产分装了20余种规格型号的糖果制品和蜜饯产品,对此,执法人员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企业立即停止无证生产分装糖果制品和蜜饯食品的违法行为,并对在该单位成品库中发现的所有糖果制品和蜜饯食品进行了现场封存,总货值金额3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