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工商执法人员在邵武市区李纲路洪某经营的食品店检查时发现,某品牌袋装牛奶标注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07年4月16日,按标注的生产日期来看,这批牛奶最早只能在4月16日上市,这批牛奶岂不是“早产儿”了吗?执法人员介入调查,揭开其中的缘由。原来,洪某于4月14日向厂家联系,订购了这批牛奶共计350包,于4月15日早上8点收到牛奶,准备4月16日出售;厂家为了给洪某带来“便利”,把4月15日出具的销售单上的落款时间改成了2007年4月16日。
据国家有关规定,鲜奶、蛋糕、面包等食品有严格的保质期,保质期一到就应当退出市场,为此,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发现商家违法销售食品应及时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 (李冬 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