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3月1日起,我省已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至今一个月过去,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很多读者提出了自己关心的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
哈尔滨呼兰区商贩王亮问:“首批实行市场准入的四类农产品都是什么?在什么经营场所使用?”
答:主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涉及的首批4类农产品是蔬菜、水果、水产品和畜禽产品,实施准入制度的范围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
安达菜农刘树元问:“实行这个制度后,农产品都要做什么检查才能卖进市场?”
答:每一种农产品必须通过三重合格检验才能从产地走上市民的餐桌。
第一道检验在产地。需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出具产地证明,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单。
第二道检验在销售地。根据准入制度要求,对未取得相关认证的农产品,黑龙江省将实行入市登记现场检测制度。
第三道检验为农业管理部门。将采取省际间、市际间“对检”的方式进行检测,以保证检测的公平有效性。
牡丹江农户唐家裕问:“我家农产品以前都是村里统一办,实施这个规定以后,我需不需要办什么手续?”答: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将上市前的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方可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