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保健类的相关产品被称作膳食补充剂(Dietarysup鄄plements)。美国国会通过的《膳食补充剂健康和教育法令》规定,膳食补充剂必须有如下三种功效申明:营养含量申明、疾病申明、营养支持申明(包括结构 -功能申明)。
在澳大利亚,保健类的相关产品被称为补充医药产品(Com鄄plementarymedicines),由澳大利亚治疗物品管理局(TGA)管理。TGA准许补充医药产品描述的功能和适应症包括:维持人体健康;促进人体健康;营养支持作用;减轻非严重疾病的症状;协助治疗非严重疾病或症状;减低非严重疾病或症状的风险程度。
不难看出,美国对保健食品标识的监管相对严格,将膳食补充剂不具备的功能明示消费者,给予消费者充分的知情权;而澳大利亚的做法则较为谨慎,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保健食品的风险。